時代雜誌(TIME)網站7日報導,最新考古研究指出,雷龍(Brontosaurus)確實足以獨立成為恐龍的一個類別,推翻了一世紀以來學界以為雷龍其實是迷惑龍(Apatosaurus)的說法。 根據美國「生活科學」(LiveScience)網站報導,身長逾75呎(約23公尺)的雷龍屬於蜥腳亞目恐龍(sauropod),是考古學家馬?Othniel Charles Marsh)所命名,他在1879年發現了雷龍的化石。但是,另一位恐龍學者里格斯(Elmer Riggs)在1903年主張,所謂的雷龍根本不曾存在過,馬陬o現的骨骸其實屬於迷惑龍,從此之後,雷龍便不再存在於恐龍分類之中。 如今,根據刊登於「PeerJ」期刊的一項研究,過去15年來,釵h新的恐龍化石陸續出土,葡萄牙和英國的學者運用統計分析,比較雷龍和迷惑龍之間數百個骨骼特徵後,發現兩者有釵h重大差異,足以讓雷龍自成一「屬」(介於生物學分類的「科」和「種」之間)。 身為研究主持人的里斯本新大學(Universidade Nova de Lisboa)教授查普(Emanuel Tschopp)表示:「整體來說,雷龍和迷惑龍最大的差異在頸部,雷龍頸部的位置較高也較窄」。 另一位教授瑪德斯(Octavio Mateus)表示,「這就是典型的科學實證過程,特別是如果先前的假設都是依據不完整的化石,全新考古發現就有可能推翻多年來的主張」。 根據「科學人」(Scientific American)網站報導,原始的研究報告長達300頁,前後歷時5年,作者群走訪了無數次歐美各大博物館,一共分析了81個蜥腳亞目恐龍標本的477種不同生理特徵,進而得出雷龍確實曾經存在過的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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