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4/172.公司名稱:本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屬權益法轉投資事業。4.相互持股比例:26.6%(日後將因公眾釋股而持股比例會降低)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2015年04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015年第33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深圳四方精創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持有深圳四方精創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9,912,500股,103年12月31日帳面成本金額新台幣792,737仟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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