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4/04/16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一)本公司民國103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在私募普通股不超過150,000,000股之額度範圍內,及私募普通公司債總額不超過新台幣1,500,000,000元之額度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就前述籌資工具以擇一或搭配之方式,分三次辦理以籌措資金。(二)此案將於民國104年6月10日屆滿一年,惟截至目前為止仍未執行,且剩餘期限內無辦理計劃,經本公司民國104年4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繼續辦理103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或私募普通公司債。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提報104年股東會報告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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