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螢萱╱新北報導】繼台電辦理林口核能訓練中心新建工程日前爆發貪瀆弊案,檢調進一步追查發現,台電綜合施工處在2013年辦理的「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及附屬設備工程」採購計畫,亦傳出台電人員涉嫌收賄。檢調昨發動搜索,共帶回5名被告及3名證人,正漏夜偵訊中。檢調日前偵辦台電營建處在2012、2013年間辦理林口核能訓練中心工程弊案,發現負責驗收工作的工作隊經理周毓良、承辦人高聖文,長期以「技術服務費」等名目,向承包商大同公司及兆弘公司索賄、要求性招待;檢方訊後,將涉嫌收賄及接受性招待的周毓良、高聖文及行賄的兆弘公司負責人傅秉豐3人聲押獲准。檢方擴大追查,意外發現台電綜合施工處在2013年辦理「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及附屬設備工程」,大同公司為參與工程,以300萬元行賄當時負責此案採購的台電人員楊藍茵。據悉,楊藍茵收取賄款後,協助大同公司以限制廠商資格綁標、洩漏標案預算金額等方式,使大同公司可事先分析並排除其他廠商參與投標;同時透過熟悉台電公司高層的長泰興業公司業務員蔡裕家向台電施壓,提高預算金額至3.5億元,最後由大同公司順利以底價3億409萬元得標。檢調發現,楊藍茵亦以協助綁標、提高預算等理由,向大同公司經理莊正端索賄,並在標案期間與大同公司上級彌唌A達成以300萬元行賄的共識,並約定分兩次支付,至今楊藍茵已收取大同公司150萬元賄款。新北地檢署15日上午指揮新北及高雄調查處共50餘人,搜索台電綜合施工處、大同公司、長泰興業公司等11處,並帶回5名被告及3名證人到案說明,正漏夜偵訊。除了依涉犯貪汙罪嫌追究犯行,也將擴大追查是否有台電高層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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