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槍自轟的陳姓男子,因為傷害罪被通緝,卻在夜間駕車沒開大燈,又闖紅燈,拒絕警方攔查,在車內和對峙過程中,警方斡旋過程中,一度提醒他,只是傷害罪,希望他棄械投降,沒想到嫌犯還是開槍自戕,送醫後取出頭部的子彈,目前昏迷指數3,在加護病房觀察。嫌犯被送到醫院,在手術病房,醫生緊急開刀,把從右側射擊,卡在頭部左側的子彈取出來。國軍高雄醫院加護病房主任野蕈q:「貫穿槍傷是從又右側太陽穴,進到左邊的子彈是停到左邊的皮下,隨即在恢復心跳之後我們趕緊,送到手術室做緊急的手術治療,手術方面是將右側的顱內顱骨,把他切除做減壓手術。」嫌犯的姊姊和母親也到醫院了解目前的病情,目前腦壓高,呈現腦腫狀態,需要觀察。51歲的嫌犯有毒品、槍砲和傷害前科,服刑10年,民國101年的時候假釋,出來以後打零工維生,也染上毒癮,行蹤居無定所,目前是獨居的狀態,後來因為傷害罪被通緝。警方盤查他是因為夜間沒有開大燈又闖紅燈被攔下來。鳳山分局副分局長謝東和:「當初我們是以朋友的心態,來跟他談判,說大家有熟了嘛就是當個朋友,好朋友嘛請他說也不要去做傻事啊。」過程中,嫌犯一度有拿紙筆,過並沒留下遺書。有資深員警說嫌犯年輕時多次入獄,雖因為傷害罪被通緝,但也不至於需要走到自盡這一步。(民視新聞曾虹雯、鄭兆佐、呂鎌顯高雄市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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